January 22
当葡萄酒遇上博客--也谈Keso“做恶”
这些天Keso“做恶”一事沸沸扬扬,搅得Blogger界不得“安宁”。我因为煽呼IPTV人士开博,忙于做网摘、写评论、写动员,没顾得上掺乎。今儿得闲,炒炒剩饭,谈点看法,赚点儿点击。
Keso因为勤奋、站在用户立场进行评点等(旁白:“讲多了,再多就过了”)赢得了影响力,终于换取了股权之外的广告收入,那是他应得的,而且的确可喜可贺,至少我知道了用不着可怜吧吧地对门户或BSP说“跟着你,有肉吃”。
不过要是我找Keso,才不会在Keso的门脸上贴块膏药,那样有碍观瞻(和讯的朋友多包涵了J)。我宁愿让Keso写篇Blog,就像Keso介绍aigaogao那样。就凭Keso的一贯风格,我相信他会如实地把要介绍的东西(产品或公司)的优点、缺点,一是一、二是二地说出来,何况他还需要我提供材料(公关稿)、需要我介绍一些情况,比如产品使用指南之类,难免会有些先入为主的印象。而且在找他之前,我也会掂量掂量自己的东西,不会把一个破烂拿出去丢人现眼。不说别的,至少我看过“别糟蹋你的Beta版”。
关于BSP的商业模式,我完全同意醒客如下观点:
“门户式广告顶多也只能是博客盈利设计匮乏情况下的权益之举”。
“从行业角度看,满眼急着挣钱的BSP,门户广告会过早误导他们以为找到了金矿,Keso有意无意做了恶。”
咱们的BSP们不至于如此没有想象力吧!高喊草根革命的可是你们罗。难道“革命者”就只会“打土豪、分田地”,只会盯着门户的那点儿东西?!
从“当葡萄酒遇上博客”、Keso推荐aigaogao这两个案例,咱们的BSP是不是可以学到点什么?前者是企业主动找博客,后者是Blogger自己的友情推荐。BSP是不是可以推而广之,把这种公关宣传打造成一种标准中介服务,在企业和Blogger间当回儿二道贩子?因为毕竟企业没那么多懂“2.0”的,Blogger们友情推荐的机会一年也没几回。如果天天有“友情推荐”的机会,革命的小酒天天醉,又不用担心喝坏博风,这样的好事要是摊到我头上,我也干!大家记得找我哦J。

不过当葡萄酒遇上博客,肯定是博客被放倒!
要保持清醒,只有拒绝酒精(借用一下醒客的招牌标语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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